安全生產標準化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行業標準
AQ/T 9006—2010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 評審工作的內容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包括企業自評、申請,評審組織單位受理、審核,評審單位評審,安監部門公告,評審組織單位頒發證書和牌扁等內容。 (一)企業自評和申請 企業成立自評小組,按照行業評定標準的要求進行自評,形成自評報告。 企業根據申報達標等級和自評結果,將評審申請和自評報告有關信息錄入寧波市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信息系統,經當地安監局同意后報評審組織單位。評審組織單位審查同意后由企業選定評審單位。 (二)評審受理 評審組織單位收企業申請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的合規性審查,符合要求的,告知相關安監部門和申請企業,不符合要求的,也要告知相關安監部門和申請企業,并說明原因。 (三)評審 1.評審單位收到企業評審申請后,應及時制定評審計劃,并根據評審對象成立由3-5名評審員組成的評審組,合理配置評審人員,確定評審組長,評審組長由專職評審員擔任。 2.評審單位應將具體評審日期提前3日告知被評審單位及當地縣(市)區安監局。縣(市)區安監局視情對現場評審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做好相關協調工作。 3.現場評審程序。 (1)首次會議(會議由評審組長主持)。 ①評審組長介紹到會的代表、專家; ②企業負責人介紹到會的企業人員; ③評審組長介紹評審人員及分工; ④評審組長介紹評審依據、方法、范圍,宣讀評審組公正性聲明; ⑤企業負責人介紹企業概況及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情況。 (2)分組評審。 (3)評審結果匯總。 (4)末次會議。 ①評審人員分別反饋評審意見; ②評審組長反饋評審結果; ③安監部門代表提要求; ④企業負責人表態。 4. 評審結束后,評審單位應及時將現場評審報告有關內容錄入市安監局安全生產標準化信息管理系統,并在企業整改完成后7個工作日內將現場評審報告送評審組織單位審核,整改完成情況由評審單位確認。 (四)審核與公告 評審組織單位對評審單位提交的現場評審報告位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后,向市安監局提交評審報告。 市安監局對符合標準的企業予以核準公告,經公告的達標企業,由評審組織單位頒發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達標證書和牌匾。安企業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證書和牌匾有效期為3年。 (五)撤銷 在3年有效期內,達標企業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的由原核準單位撤銷其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企業稱號。 1.發生生產安全亡人責任事故的。 2.發生社會影響較大生產安全事故(件)的。 3.達標后,未保持安全生產條件,經限期整改仍達不到標準要求的。